Document Type: Journal Articles
Source: 正反, 125-129, 1994
Year published: 1994
City published: Hong Kong
Publisher: Hong Kong Visual Arts Research Society
作者對藝術教育的對象問題作出探討。他認為,不同對象應有不同的理念和取向。在幼兒和中、小學的層面,如一般認為,是要發展學生的想像力、創作和審美能力,甚至是培養未來藝術消費者的話,老師要具備什麼條件和能力,才可釐訂各級藝術教育目標、內容與教學程序便成為一個重要的問題。作者認為,藝術教育應讓教師建立一套較完整的藝術教育觀點,要對藝術的社會、個人及教育功能作出衡量和評估,使他們能掌握本身教育信念和教學手段,並且有效地詮釋有關方面的課程規劃、編制和美術教育的內容與價值。但就目前的教師藝術教育模式而言,都忽略了這些方面的探討。在大專藝術層面,除了培訓藝術家外,也該培訓藝術工作者,大專生若能在校接受較全面的「藝術」教育,是有助促使文化藝術整體的長遠發展。至於非正規的藝術教育活動,其對象是群眾,因而內容可以較多樣化,但卻可能較表面,因為這種教育方式旨在鼓勵參與和認同,至於深層的教育意義,便要參與者主動從其他途徑發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