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有的小學數學課程綱要 (1983) 和提議中的新修訂課程綱要 (2001) 都把「引起兒童對數學學習的興趣」列為課程目標的第一點。作者試圖在這篇文章中討論個課程綱要在內容上如何配合這個課程目標。並且討論如何由這些數學內容和教學方法達到引起兒童學習數學的目的。 香港小學數學課程,無論是1983年的板本抑或是2001年的修訂課程初稿,「引起兒童對數學學習的興趣」列為課程目標的第一點,都把內容分為5個範圍,它們是數、圖形與空間、度量、數據處理和代數。單從內容上來說,它們可以是很中性,能否引起兒童學習數學的興趣,似乎依賴老師的教學方法能否把單調的內容教得生動有趣,例如,有些老師利用比賽的形式和獎品的鼓勵,把一課四則計算變數成人人參與的數學計算課,而且興高采烈 (請先不要討論外在動機和內在動機的問題)。例如,利用數學探究的方式,研究利用1,9,9,8這4個數字,四則運算和括號去組成結果等於0,1,2,…,20的數式。這個過程可以令學生在做四則計算題時更有趣味。有經驗的老師應該可以利用一些趣味數學課題,穿插在既定的課程內,提高數學學習的興趣。 不過,老師有多能耐,仍然要從課程中尋找教材和由課程指導設計教學活動,故此,數學課程的編排,內容的取捨和相互關係,以及課程的取向,都影響老師的教學和目標的配合。假若課程取向和內容根本不能發展學生的興趣,則老師再努力亦會有巧婦難為無米之的感覺。 課程內容寫得再好亦要看看整體的教育配合,假若小學教育工作者都以中學派位作為取向,則課程寫得再好,在考試導向下,很難達成課程希望的目標。其次是老師的培訓,很多人誤以為教授小學數學不必具備太多的中文學科知識,直到大家驚覺到語文水平的低落,才亡羊補牢,提出多種辦法來挽救。其實類似情形亦同樣發生在數學科,不過大家的注意力都放在語文科身上,忽略了數學老師的培訓問題。